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陈斯毅昨日表示,广东将从今年起实施的“工资倍增计划”,更多地运用工资杠杆作用促进产业与劳动力“双转移”,让职工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所谓“双转移”,是指珠三角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欠发达地区劳动力向当地二、三产业和珠三角发达地区转移。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在答复省政协有关提案中提出,为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广东从今年起实施为期5年的“工资倍增计划”等三大计划,从2008年开始全省企业职工工资每年平均递增14%以上,力争到2012年实现居民总收入比2007年翻一番。
陈斯毅表示,工资倍增计划的途径主要是完善最低工资制度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出台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指导价指导企业工资的增长,并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解决工资增长机制和决定机制等问题。
这一计划出台的背景是,近年来广东企业职工收入增长相对缓慢。根据广东省统计局的统计,2006年广东职工年平均工资同比增长9.4%,而税收增幅却高达34.45%。相比之下,全国的工资增幅与税收增长分别为12%和31.4%。多年来,广东始终还没有真正从经济大省跃升为经济强省,人均GD